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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、学生研讨室管理规定

一、研讨室是读者进行研讨学习的场所,需预约经图书馆批准后方可使用。研讨室由预约者使用,不得私自转借他人。非预约者不得入内。
二、研讨室为小组学习、研讨使用,不得在室内从事非学习、研究性质的活动;
三、研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携带食物及有色饮料进入;
四、爱护公物,不得移动、损坏室内设施设备,如遇设施故障,需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,切勿擅自处理;
五、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特别是各类电子产品,若有遗失读者自行承担责任;
六、使用完毕请清理所有个人物品,带走个人垃圾,并把馆内图书带出本室;
七、凡违反本守则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随时停止读者使用的权利。